水产与生命学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力推动基层党支部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关于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通知》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南》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基层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坚持从严从实抓基础、抓规范、抓长效,进一步规范基层党支部的组织、制度、运行、活动和档案建设,实行严格考评验收和动态管理,有效夯实基层党支部基础,形成分类定级、晋位升级的长效机制和创先争优、作用突出的浓厚氛围,切实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总体要求
坚持“遵循党章、对标创建;分类突破、分级联动;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整体推进、不留死角”的原则,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以实现党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全、作用突出和创新工作为目标,结合学院实际,有针对性制定规范化建设措施,推动学院党支部健全基本组织、配强班子队伍、完善和落实基本制度、规范运行机制、保障活动经常很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提升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支部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切实发挥好《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努力把学院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健全
1. 规范设置
合理设置党支部。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教师党支部按教研室或实验室设置,学生党支部可按年级设置。
2. 配强班子。
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合理选配支委会成员,做到班子成员分工明确,整体功能充分发挥,对不称职的党支部书记及时进行调整。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兼任教研室主任或学科(专业)负责人,培育党建和学术“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应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
3. 坚持按期换届选举。
党支部要增强届期意识,按规定时限进行换届选举。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3年,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委员出现空缺应及时补选。
(二)制度完善
1.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每月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发展党员、进行党内选举、表彰和处分党员、听取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
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议,研究提出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任务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具体措施,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处理支部日常工作。
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到党支部讲党课。
2. 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
教师支部应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师德师风存在的问题,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学生支部应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学风存在的问题,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学院党组织负责人应参加学生支部组织生活会,指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 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结合年终工作考核或年度组织生活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党员评议等次。
每年组织群众(教师、学生)对党支部和党员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查清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4. 坚持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建立党员联系点,建立困难党员和群众关心帮扶机制,积极开展服务承诺、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及时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定期分析本支部教师或学生的思想状况,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5.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
党支部书记每半年与所在支部的党员谈心不少于1次。
支部党员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6. 坚持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
对不经常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期交纳党费、不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党员意识和党的意识淡化、先锋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及时进行提醒和帮助。
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7. 坚持和完善党日制度
高度重视每月的党员活动日,开展组织生活、进行党的教育、召开党的会议、处理党务工作、党员交纳党费。
结合支部实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争创特色党日、创新党日,增强党日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实效性。
8. 坚持请示报告制度
党支部一般每学期末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支部工作,每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党员一般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1次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包括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等情况。
党员个人离开和返回单位所在城市要向支部报告。
党支部及时向本单位党员和群众通报党内重大事项。
(三)运行规范
1. 支部工作规范开展
党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重大问题由支委会或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
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述职1次,向本支部全体党员报告1次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党员外出学习、开会等时间较长的,应按有关规定,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2. 队伍建设规范进行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要求,积极培养优秀教师和学生入党,有计划、按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统筹规划教师党员发展工作,单列教师党员发展计划,切实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和“双高”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
(2)党员每年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各类集中培训一般不少于32学时。支部书记和支委会成员每年参加党组织安排的集中培训一般不少于56学时。其中,参加“三会一课”、经学校党委认定的网络学习时间计入学时。
(3)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党员队伍统计分析、组织关系接转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4)按照党费收缴规定,支部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四)活动经常
1. 活动机制健全
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活动机制,全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
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了解掌握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和重要时间节点,有组织地开展表彰座谈、走访慰问、学习纪念、党性锻炼等活动,丰富党组织生活内涵。
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党组织面向党员举办的各类活动。
2. 建设活动阵地
学院党总支建设开放式的党员活动室,设立醒目的“党员活动室”或“共产党员之家”等标识牌,供各党支部使用。
党员活动室应悬挂党旗,以及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组织机构、党支部荣誉栏。
党员活动室因地制宜设置宣传栏,配备资料橱(或书柜)和报刊架,购置并定期更新报刊、党建杂志和相关书籍(有条件的,可配备投影仪、电脑、电视等设备),并指派专人管理,各类台账及记录标识统一,分类摆放。
3. 经费保障
支部活动经费单独列支,保障活动需要。按照教工党员人均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核定教师党支部工作活动经费,按照学生党员人均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核定学生党支部工作活动经费,一并列入学校经费预算。
加强党建经费管理,遵守财务制度,提高使用效益,做到专款专用。
(五)档案齐全
1.党员信息台账规范
建立党支部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认真填写,及时更新,规范使用。
建立党员档案,规范地记录支部党员个人基本情况及参加教育培训、奖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规范记录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的基本情况,以及培养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建立困难党员档案,详细记录困难党员基本情况、主要帮扶措施等。
2.组织生活台账规范
(1)统一规范使用《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明确专人负责记录。
(2)规范记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情况,记录开展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支部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
(3)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分工、工作总结、党课讲稿、相关会议或活动材料齐全。
3.联系服务群众台账规范
(1)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名册,记录相关党员和群众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基本情况。
(2)记录联系服务群众的时间、地点、具体内容,以及工作成效等情况。
4.党费收缴使用台账规范
(1)规范使用党费收缴簿和党费证,记录支部每名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时间、金额情况。
(2)规范记录党费使用的用途、金额等情况。
(六)党员作用突出
1.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
(1)积极实施“校园先锋工程”,组织党员开展“一访二联三谈”和“亮身份树形象作贡献”活动,创建“校园先锋岗”。
(2)组织教师党员围绕本单位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创先争优,发挥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工作开展。
(3)在学生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针对性实效性强,在推进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有力。
(4)教师支部应及时了解掌握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本单位教师思想工作,增强支部凝聚力战斗力。
(5)学生支部要在引领优良班风、校风、学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1)教师支部党员应积极参与“校园先锋工程”,原则上每名党员都要与一名学生结成对子,每年通过走访等行之有效方式联系一户学生家庭,常态化开展活动。
(2)学生支部党员应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
(3)党员参加党的活动和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时佩戴“共产党员”徽章。教师党员应在办公室,摆放“共产党员”标志牌,学生党员应在在寝室摆放“共产党员”标志牌,亮明党员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教师支部党员应主动承担班主任(导师)、兼职辅导员、兼职组织员,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投身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应突显身份意识和奉献精神,结合科研合作、扶贫攻坚等工作,立足本职岗位,敢于担当,争先创优,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当先锋、作贡献,得到群众认可。
(5)学生支部党员应带头落实“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要求,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做朋辈帮扶、互助友爱的践行者,做就业创业、志愿服务国家需要的争先者,做钻研科学知识、勇攀科学高峰的探索者。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
学院所属党支部按照本实施办法要求,明确工作目标、举措和责任,把考评指标逐一落实到位,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帐,各支部要根据支部实际积极推进,有序展开,按计划进行。
(二)自评申报
每学期期初,学院各党支部要填报创建申报表,确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全年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展开工作,积极抓好每个环节的落地生根;每学期期末开展自评,认为已经达标的,申请学院党总支进行达标验收。
(三)考评验收
学院党总支在党支部自评基础上,采取基层调研、实地检查、查看台账资料、开展访谈测评等方式,组织对提出申请的党支部进行考评验收。对初评达标的党支部,按“优秀”或“合格”评出达标等次,及时反馈,每年12月底前将名单和考评情况复核审定,上报校党委备案、审查。
(四)结果运用
各党支部要根据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建立管理台账。评级为“优秀”的党支部,要巩固成果、形成常态;评级为“合格”的党支部,要努力升级、争创优秀;尚未达标的党支部,要制订整改提高方案,采取得力措施,抓紧整改。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适应党建新常态的基本要求,是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推进党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对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作用,学院各支部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完善学院领导班子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指导支部规范化建设,学院各支部要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机制。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形成支部书记亲自抓、总支委员直接抓工作局面,有条不紊地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党组织建设水平。
(三)树立典型,加强宣传。
学院各支部要注重挖掘优秀党员典型事迹,加大宣传力度,在全院乃至全校范围内大力推介,同时,要注重工作方法创新,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党建工作创新成果,促进全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
(四)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开展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要紧紧围绕学校、学院的中心工作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把开展党建工作与完成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党建+”理念,积极探索和总结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高度融合相互促进的方法和手段,切实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院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水产与生命学院党总支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