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与生命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2025年9月)
第一章 总 则
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遴选工作,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办法》(大海大校发【2025】13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专升本、中职升本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除外);本细则所称推荐,是指学院按照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推免生资格并向学校推荐。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二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负责开展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长由学院院长和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和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专业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7人。
第三章 名额分配
第三条 学院的推免生名额由学校统筹分配下达。
学院将立足学院教育教学发展和科研创新实际,结合一流专业建设需求,支持卓越人才培养等重点改革项目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综合统筹推免生名额。水产与生命学院各专业2026年推免生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名称 | 水产学科专项 | 一流专业专项 | 英才水产专项 | 培养成效专项 | 专业 专项 | |
水产养殖学(含英才) | 3 | 4 | 3 |
| 2 | |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 1 | 1 |
| 1 | 1 | 3
|
水生动物医学 | 1 | 1 |
| 4 | 1 | |
水族科学与技术 | 1 |
|
|
| 1 | |
生物科学 |
| 1 |
|
| 1 | |
小计 | 6 | 7 | 3 | 5 | 9 | |
合计 | 30 |
注:1.水产学科类专业推免生名额中含优势特色学科专项名额6名,专项名额只可用于本学科相关专业学生。
2.水产养殖学推免生名额中含国家级一流专业专项名额4名,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水生动物医学、生物科学推免生名额中含省级一流专业专项名额各1名,专项名额只可用于本专业学生。
3.水产养殖学蓝色英才班专项名额3名,专项名额只可用于蓝色英才班学生。
4.水产养殖学(含英才)名额分配,全专业排队,前12名中英才班入围人数≥3人时,直接取前12名;前12名中英才班入围人数少于3人时,先保证英才前3名入围,再取前9名。
5. 培养成效奖励名额5名,其中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1名、水生动物医学4名。
6.专业专项9名,其中6个名额直接分配到对应专业,另3个名额由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水生动物医学、水族科学与技术、生物科学4个专业按各自综合成绩排序推出1人,最终按成绩排序取3人。
第四章 推荐条件
第四条 推免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1~6学期学业成绩(必修课、专业方向课/专业特色课、专业集中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课)专业排名前15%(蓝色英才班学生专业排名前30%),专业排名采用首次考核成绩计算(享受加分政策的课程成绩按加分前的原始成绩计算)。
(三)第1~6学期课程(含必修课、专业方向课/专业特色课、专业集中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课)首次考核全部合格。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考试作弊及其他违背学术诚信行为,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
(六)非语言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日语、俄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语言类专业学生专业英语(日语)四级成绩合格;艺术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00分及以上(日语、俄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
(七)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创业的计划。
第五条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三名以上本校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同意,可不受学业成绩专业排名限制,但应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评定。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应进行公示。
(一)文科类学生,本科在读期间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大连海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与学业相关论文1篇及以上,或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本专业相关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相关论文2篇及以上(录用通知无效,截止时间为推免当年8月31日)。
理工类学生,本科在读期间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大连海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科学引文索引(SCI)和工程索引(EI) 收录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相关论文 1 篇及以上(不包括会议论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相关论文 2 篇及以上(录用通知无效,截止时间为推免当年8月31日)。
(二)本科在读期间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截止时间为推免当年8月31日)。
第六条 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若申请推免生资格,应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评定。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奖励成绩和现实表现评定成绩三部分组成,即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奖励成绩×10%+现实表现评定成绩×5%。具体计算办法见《大连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办法》(大海大校发【2025】135号)。
第七条 在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或到国际组织实习者优先推荐。
第八条 在读期间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五章 遴选程序
第九条 推荐工作程序
(一)下发通知。根据学校当年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要求,下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通知。
(二)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学院依据学校相关推免工作要求及通知,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于推免工作开始前向学生公布。
(三)公布专业排名。计算各专业应届毕业生的平均学分绩,公布专业排名前15%学生名单(蓝色英才班学生专业排名前30%),并受理学生的查询和咨询。
(四)个人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大连海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向学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学院推荐
1.资格审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照推荐条件,严格审查申请人的推荐资格。
2. 计算符合推荐资格学生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奖励成绩。具体计算办法见《大连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办法》(大海大校发【2025】135号)。
3.现实表现评定。学院依据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召开评审工作会议,对符合推荐资格条件学生进行现实表现评定,确定现实表现评定成绩,具体评定参考依据见《大连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办法》(大海大校发【2025】135号)。
4.计算综合成绩并进行排序。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奖励成绩×10%+现实表现评定成绩×5%。
5.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学院依据综合成绩排序,按照推荐名额确定拟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第十条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未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的。
3.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学院未完成推荐名额时,不再降低条件要求,空余名额交由学校统一调配。
第十二条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于每年九月份开展,具体以学校相关通知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 推免生遴选工作全程接受校院两级纪检监督,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学生对学校推免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向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凡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9月5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水产与生命学院负责解释。
水产与生命学院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