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出勤管理,保证学生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确保学习效率,提高学生学习意识,增强学习积极性,学院特制定一年级本科生晚自习出勤检查实施细则。
一、晚自习出勤检查时间
周日至周四晚18:30-21:00(节假日除外)
二、晚自习出勤检查要求
1.学生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18:30准时到达指定教室开始自习,21:00准时下自习,有序离开教室。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请假。各班级班委要引导班级学生按时开始晚自习,遵守自习纪律。
2.各班级学生积极消化当天所学内容,各班级也可利用晚自习时间积极开展班会。
三、晚自习出勤检查办法
1.各班学习委员统计晚自习出勤结果,对无故迟到、缺勤自习、请假的学生需要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及时上报给查自习的学生会人员。
2.出勤检查采用每日两次检查的方式。具体工作如下:学生会检查人员每天18:30准时进入教室进行一查,采用按座位表点名,并检查请假学生假条的方式确认学生出勤情况;20:50准时进入教室进行二查,采用按座位表点名的方式检查学生有无早退情况。晚自习出勤情况将由学生会负责整理汇总,并监督各班做好考勤工作。
3.辅导员及大一年级各班级班导助要深入自习教室,开展查自习工作,严格晚自习纪律,严查无故缺勤自习和迟到早退行为。辅导员及各班班导助要对频繁迟到、缺勤自习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无故缺勤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四、晚自习出勤结果处理
1.每日进行检查结果数据汇总,对未经请假无故缺勤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2.学生会及各班学习委员收集各班出勤情况,每日汇总后对个人考勤结果上报辅导员,辅导员进行相应处理后留存,并按规定扣除相应综合素质测评分数。
五、晚自习出勤请假管理
1.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晚自习,要向辅导员请假,辅导员同意后向班级学习委员报备,学习委员要在当天及时与辅导员核实情况,同意后向学生会检查人员报备。
2.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自习者,按缺勤处理。
六、其他说明
1.本办法即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水产与生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水产与生命学院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