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与生命学院本科生上课出勤检查实施细则

发布者:水产学院责任人发布时间:2025-05-19浏览次数:10

为加强学生出勤管理,保证学生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确保学习效率,提高学生学习意识,增强学习积极性,特制定学院本科生上课出勤检查实施细则。

一、上课出勤检查要求

1.学生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参加课程计划规定的一切教学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随意请假。各班级班委要引导班级学生按时上课,遵守课堂纪律,做好课堂笔记,及时提交作业。

2.各班级学生积极消化当天所学内容,各班级定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及时督查学生学习状态和学习效果。

二、上课出勤检查办法

1.各班学习委员统计上课出勤结果,对无故迟到、旷课的学生需要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及时上报任课老师。

2.出勤检查采用早课必查,其他课程抽查的形式。具体工作如下:根据课表院学生会学习部会与学生会其余部门的成员对有早课的班级进行检查,院学生会检查早课人员会在7:35分至7:55分通过学习通打卡和出勤人数复审的方式进行出勤检查。早课出勤情况将由学生会学习部负责整理汇总。其他课程会对各班进行不定时抽查,督促各班做好考勤工作。

3.辅导员要深入课堂,开展查课工作,严格课堂纪律,严查无故旷课和迟到早退行为。辅导员要对频繁迟到、旷课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旷课学生要按照学校规定给予通报处理。

三、上课出勤结果处理

        1.每周周日进行本周数据汇总,对未经请假学生、无故旷课1次记1次通报批评。

2.学生会学习部及各班学习委员收集各班出勤情况,每周汇总后对个人考勤结果上报辅导员,辅导员进行相应处理后留存,处理结果计入综合素质测评,按通报批评扣3分处理。

四、上课出勤请假管理

1.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要向任课教师和辅导员请假,任课教师和辅导员同意后向班级学习委员报备,学习委员要在当天及时与任课教师和辅导员核实情况,同意后向学生会学习部报备。

2.没有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为旷课处理。

3.凡请假期满仍不能上课者,需再次向任课教师与辅导员请假,以获批准。

五、其他说明

1.本办法即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水产与生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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