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的通知 》

发布者:生命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9-07浏览次数:436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创新性研究,根据《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和《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17年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支持政策

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是指在我市重点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中,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获评青年科技之星,大连市一次性给予1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申报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研究方向属于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研究成果能与我市相关科技企业对接;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参加工作(含博士后经历)3年以上;

(三)至少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发表SCI论文1篇或EI论文3篇;

2.获得PCT专利申请1项或发明专利授权1项(排名前3位);

3.承担过市级及以上(含行业)科技项目或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4.市级以上创新团队骨干成员。

二、推荐名额

学校推荐8人。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2.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业绩材料并向学校推荐;

3.学校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及遴选;

4.拟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科技局。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推荐报告一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申请表》(一式两份);

3.《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

4.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两份);

5.与大连市企业间的合作协议

6.  2017年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研究业绩一览表(一份)

7.有关证明材料一份(封面需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请按下列顺序装订: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上个月社保缴纳记录(社保中心出具)复印件、学位、职称、科研、专利、奖励、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1.  各单位在组织申报时,请认真核查确认推荐人选的职称、学历等相关证书基本信息和专业技术业绩等支撑材料,确保《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申请表》和支撑材料一致。

2.  请各单位于2017915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部师资科,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zk@dlou.edu.cn

联 系 人:贺宝华   曹董玲

联系电话:84763517


附件:

1.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申请表

2.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

3.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4.2017年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研究业绩一览表



    组织人事部

       201796

相关链接:http://www.dlou.edu.cn/2017/0906/c89a65956/page.p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