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人社[2012]341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2年“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重点
(一)资助对象:入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千层次的人选(以下简称“人选”)均可申报。其中,百人层次人选一般不超过48周岁,千人层次人选一般不超过43周岁。
(二)资助重点:重点资助符合我省支柱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创新、应用型项目;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建设和突破辽西北进程中的重大项目;我省重点企业的实际应用项目;由人选作为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创新团队申报的项目。
二、资助类别和额度
(一)一类项目:用于资助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集群相关的重大企业创新类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二类项目:用于资助具有较好的生产研发价值的创新、应用型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元。
(三)三类项目:用于资助具有一定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的科研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
(四)四类项目:是指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立项、项目负责人自筹经费的项目。
其中,社会科学类项目只限申报三、四类项目,且资助数量不超过当年资助总量的20%。
三、申请程序和要求
(一)申请者按申请类别(可兼报)填写《辽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项目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一)和《辽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项目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见附件二),《申请表》后附纸张总数不超过10页的相关业绩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者请于2012年10月24日前将《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二份)、《一览表》(一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并将《申请表》、《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k@dlou.edu.cn。
四、其他
申报资助项目的其他要求参见辽人社[2012]341号文件(请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ln.lss.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辽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项目资助申请表
附件2:辽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项目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
人 事处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