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7-2018学年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生命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8-04-04浏览次数:128

各学院:

    为营造优良校风、学风,实现大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创建和谐的校园环境,学校决定组建2017-2018学年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请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新人员

办公室部员、生活部部员、自律部部员、督导部部员、宣传部部员、外联部部员、助学服务部部员。

二、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各部门检查结果的整理和反馈,监察各部门工作情况,负责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起草等内部事务。

  (二)生活部

  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情况的检查工作。

  (三)自律部

  负责学生早课出勤、禁烟情况的检查等工作。

  (四)督导部

  负责学生课堂纪律,课堂出勤情况检查工作。

  (五)宣传部

  负责活动的宣传、策划、新闻稿件的撰写,微信平台的日常管理与信息发布等工作。

  (六)外联部

  负责对外联系及与校内各学生组织的沟通协调工作。

  (七)助学服务部

  负责学生助学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任职主要条件

学习勤奋,成绩优异,上学期无不及格科目;能够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工作认真,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办事公道正派,有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考虑;2016级在校学生。

四、选拔与考核

  (一)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全体学生干部由所在学院负责选拔和推荐,学生工作处负责考核与培训。

  (二)请各学院在911日下午4点半前将本单位推荐汇总名单(电子文档发送到edu@dlou.edu.cn)及推荐表盖章后交到学生工作处。

  (三)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中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对在工作中不能胜任或消极怠工的学生干部由学生工作处与学生所在学院沟通后予以撤换;对因其他各种原因,不适合在自律委员会工作的学生干部由学生所在学院(学院提出处理意见,会同学生工作处进行调整)予以撤换,并将撤换情况报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1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