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与生命学院党总支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管理办法

发布者:生命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8-04-04浏览次数:9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大连海洋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管理办法》,提高学院党总支中心组学习质量,提高学院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推进学院事业发展,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学院党总支中心组的学习,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水产与生命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学院领导班子学习提高理论素养、领导能力的重要组织形式。

第二条 水产与生命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组成,行政领导是党外干部的应列席参加。

第三条 水产与生命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负责审定学习计划,主持学习研讨活动。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协助书记搞好学习活动,负责制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供学习内容,安排专题学习辅导,进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总结。组长因故缺席时需由副组长主持学习活动。

党总支宣传委员按照要求提供必要学习材料,进行相关学习报道,学院办公室主任做好中心组学习记录。

第四条 水产与生命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

(七)推进学院“双一流”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知识;

(八)学院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五条 水产与生命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学习形式包括:自学、集中研讨、专题辅导、参观考察、座谈交流、撰写学习心得等。

中心组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

第六条 为了保证学有成效,每次集中学习讨论前,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内容和中心议题认真阅读有关书目和材料,准备发言提纲。自学中做到认真读书、独立思考,每学期每人至少准备一次较系统的中心发言。

第七条 中心组成员要安排好工作,确保参加集中学习。

无故缺席、不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者,应向组长请假,事后要安排时间,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内容。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 每次学习结束后要做好学习档案的归档工作。学习档案包括学习的有关文件、学习材料、成员发言材料、考勤记录等。

第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水产与生命学院党总支

20171010